职工疗休养补助来了!每人每天100元!
这条微信请一定要看完
因为跟每位职工息息相关
硬!核!福!利!
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激励基层工会组织职工疗休养
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近日发布了
《关于激励基层工会广泛开展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
基层工会于今年5月1日起
在福建省内
全总或省、市、县总工会授牌的
职工疗休养基地
组织职工疗休养活动
达到 2-5天
可向区(产业)工会
申请专项资金补助
补助标准为 每人每天100元
不过有两个注意事项
◆ 补助由基层工会申请
◆ 未正常上缴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不享受专项资金补助
1
专项资金使用原则与开支范围
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住宿、餐饮、场地租赁、专家课酬、活动培训、健康检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方面费用,但不得用于旅游景点门票、旅游纪念品、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等支出。
2
专项资金补助对象与标准
专项资金补助对象为基层工会。专项资金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一般每名职工每年可享受补助1次。
基层工会于2021年5月1日起在福建省内全总或省、市、县总工会授牌的职工疗休养基地组织职工疗休养活动达到2-5天的,可以向区(产业)工会申请职工疗休养专项资金补助。未正常上缴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不享受专项资金补助。
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
向所属区、产业工会申请专项资金补助
有的职工可能会问
在厦门,有哪些职工疗休养基地?
市总工会、市文化和旅游局
挂牌首批14家
“厦门市职工疗休养基地”
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
在这些地方组织疗休养活动
可以申请补助哦
相关链接
根据我省规定,小编在这里跟大家强调几点:
一、职工疗休养对象
职工疗休养对象为一线在职职工(含农民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干部职工,下同)。可优先安排以下四类对象:1.优秀技术工人;2.长期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职工;3.苦、脏、累、险等艰苦岗位作业职工;4.患职业病的职工。
二、职工疗休养活动内容
职工疗休养活动坚持身心健康一体化理念,以休息疗养、康复治疗、健康体检为主,可以适当组织参观考察免费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先进企业及社区、市镇建设新貌、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观光工厂、博物馆、纪念馆等。
三、职工疗休养活动组织
职工疗休养活动由各级工会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只限于省内开展,不得跨省活动。职工疗休养活动一期只能选择一个疗休养场所,应优先选择工会系统的休养院所和基地,原则上住宿地点不变。每期落地疗休养时间不超过5天(不含报到、返程时间)。
活动组织单位工作人员比例不超过疗休养人数的10%。工作人员在组织职工疗休养活动期间所发生的食宿等费用,从疗休养经费中列支,往返交通费由活动组织单位报销,不领取出差补贴。基层工会每年组织职工疗休养人数不超过本单位职工的五分之一。
四、职工疗休养活动经费
职工参加疗休养的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不可报补贴费)。
落地后的疗休养费(含食宿交通费等)由活动组织单位承担,每人每天标准为活动组织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规定的四类(或最后一档)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当地四类(或最后一档)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低于400元/人·天的,按400元/人·天执行。活动组织单位可根据当地消费水平,酌情适当提高标准,但每人每天标准最高不超过600元。
县以上各级工会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所需经费列入工会经费年度支出预算。基层工会使用职工福利费等组织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鼓励企业在财务承受范围内,在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有关职工疗休养费用。
厦门市总工会全媒体中心出品
编辑:李剑婷
制作:徐航